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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广场:交完定金发现少个窗

发布时间: 2016-05-06 10:57:54

来源: 佛山日报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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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徐小姐向本报报料称,自己于富力广场预认购一套86㎡N+1房,岂料在销售人员与户型图误导下选错了单位。要求退还定金,却因隔层销售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申请书递交两个月仍杳无音信。不过开发商对此态度亦理直气壮:户型图已标明“仅供参考”,施工时根据实地做微调也很正常。

户型出入,市民要求退定金 2月28日,徐小姐参观了位于富力广场1号楼的样板间后,对其中03户型的朝向、采光甚是满意。随后在销售人员强烈推荐下,交了一万元定金,预认购了据称“与1号楼03户型一模一样”的3号楼06户型。“当时一再问销售,他再三肯定3号楼06户型和1号楼03户型完全一致,用的也是同一张户型宣传图,所以我就相信了。” 然而不久后,徐小姐却得到懂行的朋友提醒:这两个户型有出入,还是再实地看看好。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徐小姐回到售楼部,强烈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实地察看,没想到真被朋友说中了。“户型图和样板间,进门左手边墙上是有个窗的,能实现南北对流。但3号楼06户型却没有这个窗,对采光、通风肯定会有影响。” 再看看宣传资料,同一张户型图上明确写着“1/2号楼03单元、2/3号楼06单元”。徐小姐认为,就算销售人员矢口否认自己的误导过失,宣传资料上白纸黑字也是抵赖不过的。

徐小姐所拿到的户型图标明入口处右侧有个窗户,但实际所购户型中却没有。开发商回应:户型图是“仅供参考” 对于徐小姐的报料,记者联系上了富力地产佛山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户型图确实与实际交楼有出入,但她认为这是普遍现象。“户型图是在规划时出来的,但实际施工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这很正常。发现有出入后,我们也已及时调整了户型宣传图,重新印了一批出来。” 对于徐小姐的遭遇,该负责人认为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已经做了提醒,且户型图纸下方也注明了“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等字面提醒,相信购房者在预认购前就已清楚这一点。随后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市民要求退还定金的真正原因并非户型问题,而是个人资金问题。隔层销售,退款申请如石投大海然而当徐小姐向楼盘销售经理提出退还1万元定金的要求时,该销售经理却表示早前负责接待徐小姐的销售人员已调离岗位,另外现场销售人员均为代理公司,定金也不在他们账上。想退还定金,只能打报告向楼盘开发商佛山富力地产提交申请。自己可代为转交。而新接手跟进徐小姐投诉的销售主管亦表示对事情经过不知晓,仅代为转交申请书而已,至于如何答复、何时答复都是开发商的事了。 “从3月9日递交退款申请至今,接近两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一个开发商代表联系我告知最终处理结果,完全很被动。”徐小姐郁闷地说道。律师意见至高律所广州分所副主任郭华寿:存在虚假嫌疑录音可作证据徐小姐遭遇的情况在现实中较多。业主常因没看清户型图、户型指示等细节而仓促购买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如果针对商品房户型图、指示图和其他相关销售资料均作出尽然说明,并取得业主明确回复,基本上已尽到告知义务,法律上会降低开发商的责任。另一方面,就算开发商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嫌疑,实际上在维权的过程中也很难取证证明开发商虚假宣传的事实,这是现实与法律的一个断层,更是诚信品牌经营的道德问题。针对郭华寿提出的“取证”,徐小姐表示自己重回实地看房时,收集到有关销售主管承认是工作人员疏忽并答应承担滞纳金的录音。对此郭华寿称,有了录音就好办得多,可将其作为证据的一部分提交,但是否采证、是否有证明力仍需经过评估。






责任编辑: chun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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