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拼团购房193群(187)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52人申请入群

名下有住房转出记录无法申请共有产权房

发布时间: 2017-09-21 10:54:40

来源: 新华社

分类: 行业动态

181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20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这个《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征求意见时,群众提出的应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的要求,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该“办法”予以采纳。

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该《办法》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根据这个《办法》,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责任编辑: lpw-xyx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