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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不作为将可能受到处罚

发布时间: 2018-04-17 11:20:19

来源: 南海区流管办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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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内出租屋房东袁某“摊上事儿了”,警方在其租给他人的出租屋内查处了一起赌博案件,而作为房东的袁某只管收钱,明知他人利用其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却不管不问,最后袁某被警方依法做出罚款并停租整顿的行政处罚。

流管员说法

根据相关规定,出租屋主有义务对出租屋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房东作为房屋实际管理人,在发现承租人及同住人利用出租屋从事“黄赌毒”、制假售假、黑作坊、黑诊所、黑网吧、传销、非法制造易燃有毒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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