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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管局:将推出房产市场服务监管平台

发布时间: 2016-06-22 09:51:20

来源: 信息时报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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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室现场,东莞市房管局负责人一行还现场解答了听众的疑问。有听众表示,自己所购房屋的总费用超出了中介工作人员所承诺的费用。对此,东莞市房管局房产市场管理科科长吴鉴忠认为,中介机构不应该故意隐瞒真实交易费来促成交易并收取中介费,并表示,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还不尽完善,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建议购房时把中介机构所承诺的内容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下来。

业主:过户费用超出中介承诺

刘先生于2015年9月在东莞凤岗通过品位地产中介购买房子,经纪人口头答应过户费用(含佣金)和首付总共不超过24万元。过户时,刘先生发现总费用超出近13000元,但经纪人不承认当初的承诺。中介机构负责人陈先生承诺,可以想办法减少6500元,并手写了一份费用表。但之后陈先生又说只能减少2000元。

为此,刘先生投诉到东莞市消委会。消委会认为,陈先生所持的手写费用表上没有加盖中介机构的印章,所以不能作为证据。另外,刘先生后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中介开具发票,但中介机构只先开了收据,并答应过几天再开发票,但时至今年1月仍未开出。

房管局:承诺应以合同明确下来

针对这一问题,吴鉴忠认为,中介机构不应该故意隐瞒真实交易费来促成交易并收取中介费,且中介机构应该开具发票。吴鉴忠还提醒,刘先生务必把中介机构所承诺的内容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参考合同条款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发票问题则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现阶段房地产消费市场还不尽完善,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吴鉴忠表示,下一步将推出房产市场服务监管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等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基本业务流程实行程序化管理,包括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作业规范、房源信息的发布、房产租售的委托、带客看楼等,都必须在平台上统一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吴鉴忠提醒消费者,在买房前要了解自己所委托的中介是否经过合法登记,提供服务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资格,企业资料是否上墙公示,各委托事项都要详细了解,并在合同中明确。

目前中介市场存在的乱象

1.“黑中介”的存在导致消费者利益无法保障,扰乱市场秩序

2.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造成矛盾;

3.泄露业主信息,骚扰消费者;

4.争抢客户,引起暴力冲突,对客户安全产生威胁;

5.涉嫌与开发商勾结,欺瞒购房者,哄抬房价

6.不按规定带客看楼,骚扰小区业主,扰乱小区治安秩序;

7.伪造使用公证部门印章,擅自涂改交易双方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 wu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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